業務介紹

BUSINESS INTRODUCTION

項目初篩
項目初篩

根據目標公司資料、行業研究以及公開信息情況,初步判斷目標企業是否符合基金投資標準;

由投資經理牽頭,一名合伙人把關,提交投資部,形成初篩報告。


發現性盡職調查
發現性盡職調查

項目組對目標公司展開初步盡職調查,考察團隊、業務、財務、法律等方面,初步確定估值區間、交易結構和金額等;

投資部將標的企業實際盡調結果報與行業專家委員會并討論。


立項
立項

項目組與行業專家委員會將目標公司初步盡職調查的結果以及對項目的價值評估形成正式的立項報告提交基金普通合伙人;

通過后,普通合伙人與目標公司簽署合作框架協議,并組織第三方深入盡職調查。


投資委員會決策
投資委員會決策

投委會委員在項目終審會上聽取行業專家以及項目組關于標的項目的投資意見;

所有投委會委員對項目決策擁有一票否決權,嚴控項目風險。

法律文件
法律文件

根據盡職調查中發現的影響到項目價值和資本運作的關鍵問題,作為交割的前置條款或投后事項要求公司完成;

在法律文件和交割條款中增加股東擔保、回購、否決權等投資人保護條款。

證實性盡職調查
證實性盡職調查

項目組帶領具有證券資格的大型律師事務所和會計事務所以及行業專家對目標公司的內外部展開全面盡調,檢驗其商業價值、管理水平、競爭優勢及退出可能性。